加拿大電子旅行證(eT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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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停留時間:
依海關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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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 期:
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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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資料:
電子旅行証(eTA)是對免簽證國家的公民(美國公民除外)搭乘飛機進入加拿大或在加拿大轉機的入境要求。
搭乘飛機進入加拿大之前需要取得eTA。經海路或陸路進入加拿大的旅客不需要eTA。
此旅行証以電子方式與您的護照相聯,有效期五年或到護照失效日期爲止,以先到期者為准。
eTA需線上申請,申請費用是加幣七元(不可退還)。
可接受的付款方式:Visa 、 Mastercard 、 American Express、Visa 金融卡或 Mastercard 金融卡、銀聯、 JCB 卡
eTA申請:www.cic.gc.ca/english/visit/eta-facts-zh.asp
若需代填旅行授權電子系統(eTA),酌收手續費NT$30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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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單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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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(新台幣):
加拿大電子旅行證(eTA)CAD7+TWD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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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:
eTA獲批准后,請檢查包含在eTA批准電郵中的護照號,它應該與您的護照號一致。如果不一致,您需要重新申請eTA。
eTA得到批准后,它將與您用以申請eTA的護照相聯係。您需要在辦理飛加拿大的登機手續時出示該護照。如果沒有eTA,您將不能登機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