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耳其觀光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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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停留時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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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 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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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資料:
自2016年2月10日起,我國人享土耳其電子簽證免簽證費待遇,
並於2019年10月26日起得憑6個月以上、且停留土國期限截止日起算至少尚餘60天效期之普通護照,事先上網(https://www.evisa.gov.tr/en/)申辦半年內多次入境、每次停留期限30天之電子停留簽證(依據土耳其政府規定,一個簽證申請號碼可多次入境,但加總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天,若總停留時間可能超過30天,則須出境再另案申請電子簽重新入境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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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單位:
土耳其貿易辦事處 11012 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19樓1905室 電話:02-2757-7318 傳真:02-2757-94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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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(新台幣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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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