菲律賓觀光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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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停留時間:
依海關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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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 期:
3個月單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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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資料:
菲國自2025年7月1日起予我國人赴菲律賓14天免簽證待遇,期滿不得延期且不得改換其他簽證類別
申請人申請簽證時必須在台灣
護照正本+影本(護照影本請用A4空白紙單獨列印,勿裁切)【效期需六個月以上(離開菲律賓日算起)】
身分證正反面影印件
來回機票預訂證明
♦未滿15歲孩童申請菲律賓簽證,注意事項如下:
需與父/母至少須有一位同行
需附上戶口名簿影本 或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(已領有身分證之孩童也需附上)
如孩童有監護權問題必須附上三個月內戶謄影本(需有監護權完整記事)
需附隨行父母護照影本 -
承辦單位:
台北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55-57號2樓 電話:02-265888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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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(新台幣):
17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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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:
※送件工作天:3天(加代辦工作天4天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