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中國旅行社

台胞證遺失/毀損件

  • 可停留時間:

    依海關決定

  • 效  期:

    5年

  • 應備資料:

    申請人須在台灣 

    1.護照正本
       效期需六個月以上。正本於回件時一起歸還。

    2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     年滿14歲必須附身分證影本。依實際大小影印完整清楚。
       無身份者附戶口名簿影本,依實際大小影印清楚完整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。
       未滿16歲申請者,須附監護人的身分證影本(需用A4白紙影印)及三個月內戶籍
    謄本,

       格需監護人簽名。

    3.二吋照片一張
       六個月內大頭白底彩色近照,不能反光 ,
    請勿戴眼鏡(或請戴無框眼鏡),不可露齒,須露耳朵及眉毛。

       不可以同舊台胞證照片(含半年內之遺失台胞證)。  

    4.損毀件,台胞證正本須繳回

    5.警察局報案證明:如在台遺失需附在台報案證明,如在內地遺失需附大陸公安單位遺失證明

    6.外國出生(出生地非台灣,香港,澳門,中國者):需提供詳細戶籍謄本正本及初設戶籍之

       入境台灣證明文件正本

     

     註:有更改姓名或個人身份資料者,需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
        
        提供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須有詳細紀錄,記事不可省略。

     

    台胞證簡體字更新

    因台胞卡上姓名已全面更改為簡體中文字,如有發生新台胞證跟舊台胞證中文姓名簡體字樣不同,可以協助另外申請『台胞證明文件』以證明新證為舊證換發。

    代辦證明文件費用及所需資料請洽詢

    或於換證時,提供『延用舊證字樣說明書』,並附上需延用之舊證影本備查。

    若新台胞證已換領並更新簡體字樣,要換回原使用的舊證字樣時,需重新付費換領(不可用同一張相片送件)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承辦單位:

    ◎中國旅行社總社  地址:香港中環干諾道中78-83號中旅集團大廈二樓 電 話2853 3573 28533575

  • 費用(新台幣):

    2700

  • 內  容:

    ※工作日:八日(不含大陸/香港及台灣之休假日,以及星期六、日都不算工作日)。
    ※送件時間:09:00 - 16:00 (星期一至星期五)
    ※領件時間:11:30 以後 (星期一至星期五)
    ※ 如撤件或拒辦扣手續費 NT$100